【中國新聞真相_安鍋案_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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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大連中院原定4月12號非法開庭審理的,所謂「安鍋案」被取消後,改在了6月21號。8月2號,大連西崗區法院對車忠山等11名法輪功學員再次非法開庭審理。但因為過程中辯護律師被毆打,所有辯護律師再次退庭表示抗議。 |
影片來源:新唐人電視 NTD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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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大連中院原定4月12號非法開庭審理的,所謂「安鍋案」被取消後,改在了6月21號。8月2號,大連西崗區法院對車忠山等11名法輪功學員再次非法開庭審理。但因為過程中辯護律師被毆打,所有辯護律師再次退庭表示抗議。
8月2號早上8點半,大連西崗區法院,對車忠山等11名法輪功學員安裝《新唐人電視臺》衛星接收器進行非法開庭審理,到場的辯護律師包括:程海、梁小軍、張磊、王全章、王興、趙永林、陳建剛等12人。
根據辯護律師轉述,在法院內的警察、司法警察加上國保,穿便衣的特務和便衣警察,人數至少有3百人以上。
開庭中,辯方律師提出辯證申請。
北京律師陳建剛:「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控方辯方必須提供證據原件,除非是不便於搬運、不易於保存,否則必須提供證據原件,因為這個案子就是證明,他們認為的定論點就在於,安裝的接收器可以接收新唐人並且是僅僅接收《新唐人》,我們要求當庭進行指證,我們到現在為止,沒有看到控方提供的任何一份證據原件。」
陳建剛律師表示,辯方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看到控方提供的任何證據原件。開庭時,法官明顯的不聽辯方任何人的辯護意見,而提出來的問題,也得不到法官的答覆,法官甚至不讓他們發言。
陳建剛:「這個案件從頭到尾,沒有一個地方是能證明被告人是有罪的,我們對這些證據以及庭審中的程序,充滿了置疑。我們認為違反法庭程序,要求向法庭表述做為辯護人應該履行的職責,發表辯論意見,但是被法庭制止。」
律師們認為,既然法院是公開開庭審理,那麼按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表述,任何東西都必須在法庭上得到指證。
北京律師程海告訴《新唐人》,他在審理現場要求出示,「安鍋」可以接收到《新唐人電視臺》的鑑定,和對看了《新唐人電視臺》節目之後會犯罪進行舉證﹔另外,他還要求出示,指控法輪功學員「安鍋」的證據原件,但都遭到審判長的拒絕,甚至遭到警告。程海因此決定退庭並提出投訴。
北京律師程海:「退出以後,出來就有一個警察模樣的人,穿著白襯衣,1米8,30多歲,對我進行毆打,掐我的脖子,扭我的手腕,手指頭掐啊掐,掐出血。左手這個大拇指的血弄到身上,手腕多處紅腫。然後就把我押到法庭對面的房間裏面,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不讓我去投訴。後來梁小軍律師他們出來進行營救,才得以脫身。」
4月12號在大連中山區法院開庭審理時,程海律師就曾遭到警察毆打,這是他第二次被毆打。
因為程海律師在法庭門口被法警及便衣毆打,於是全體辯護律師當場決定退庭抗議。
北京律師唐吉田:「在出來的時候,大門口有法院的工作人員攔他們,我親眼看到,不讓他們出來。」
陳建剛:「程海被這邊的警察毆打了一次,所以我們要確保他的人身安全,但是法警當庭對我們開始武力威脅,推搡梁小軍律師,辯護人、辯護律師 人身安全得不到任何保障,我們沒有辦法,只好退庭。」
律師們認為,法輪功學員沒有危害社會的行為,中共當局也沒有任何法律明文禁止收看《新唐人電視臺》的節目,當局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威脅律師並使得法輪功學員得不到法律援助。
【新唐人2013年08月03日訊】採訪/林莉編輯/黃億美後製/李智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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