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01月02日),奧巴馬政府宣佈了一項能使美國公民避免與非法移民直系親屬長期分離的新規則。假如這些非移親屬申請合法居民身份,可望從海外順利重返美國。這一措施或許可以幫助數以萬計的美國公民早日同家人團圓。
文:大紀元首發 美移民新規放寬豁免 公民與非法移民家屬早團聚
(大紀元記者洪微編譯報導)週三(01月02日),奧巴馬政府宣佈了一項能使美國公民避免與非法移民直系親屬長期分離的新規則。假如這些非移親屬申請合法居民身份,可望從海外順利重返美國。這一措施或許可以幫助數以萬計的美國公民早日同家人團圓。
據《紐約時報》報導,這項新規是由國土安全部長珍妮‧納波利塔諾(Janet Napolitano)宣佈的。它旨在創造新的豁免條件,並且避開了移民法中的「第22條規定」,即美國公民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等直系親屬如果想申請綠卡的話,往往將面臨長達十年的分離。
直到現在為止,根據移民法相關規定,這些移民要離開美國回到原籍國家去拿簽證,即使簽證已經被批准,他們還是要承擔很大的風險,所以無數的家庭決定不申請,這就增加了更多的在美非法移民。
移民當局將在3月3日開始接受豁免申請。政府官員其實早在一年前就宣佈了這一政策變化,但是他們需要在接受公眾意見並作出修改後才能最終頒布。
通常,美國公民是可以為其在外國出生的孩子或配偶申請綠卡,在某些情況下為父母申請也可以。但是如果這些直系親屬之前已非法移民到美國,就必須回到原籍國家取得美國使館的簽證。然而,根據1996年的法令,非法移民如果離開美國,他們至少三年,長則十年不能重返美國。
即使沒有受到禁止入境限制的移民也有可能被迫在海外滯留數月,等待領館完成申請手續。
有了這項新的規定,美國人的家屬可以在美國申請豁免再入境禁令,在離開美國前拿到他們的簽證。政府官員預計這些移民在國外的時間將會縮短到僅僅「幾週」。
美國公民和移民局(USCIS)局長馬約卡斯(Alejandro Mayorkas)說:「新規則的關鍵好處就是在申請期間,個人不必同美國公民家屬分開。」
豁免新規讓很多美國人感到欣喜。30歲的埃裡卡‧托雷斯(Erika Torres)已經與一位墨西哥人結婚六年了,她的丈夫是24年前偷渡來到美國的。她們在加州生活的很幸福,還開有一家酒廠。
和許多美國公民一樣,她雖然知道她的丈夫可以拿到合法移民身份,但是他們也熟知相關的簽證法規,她在電話訪問中對記者說:「我們一直在等待新的法規出台,因為我們真的很怕分離,我不想他回到飽受販毒暴力洗禮的墨西哥華雷斯城拿簽證,他會被綁架的。」現在他們正在著手申請豁免。
與此同時,美國移民律師協會主席利希特爾(Laura Lichter)也提到,由於豁免申請費高達585美元,許多家庭仍然面臨障礙和顧忌。
【大紀元2013年01月04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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