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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影片:【禁聞】中共探索官邸制 迴避核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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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提出了一個「探索實行官邸制」的設想,宣稱這是一種可以「從根本上遏制官員以權謀房的新措施」。評論則指出,中共官員的財產都不敢公開,提這個不痛不癢的「官邸制」,沒有實質性意義。公眾最關注的是﹕實施公開官員財產的「陽光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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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提出了一個「探索實行官邸制」的設想,宣稱這是一種可以「從根本上遏制官員以權謀房的新措施」。評論則指出,中共官員的財產都不敢公開,提這個不痛不癢的「官邸制」,沒有實質性意義。公眾最關注的是﹕實施公開官員財產的「陽光法案」。
剛剛閉幕的中共第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兩萬多字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提出一系列所謂的改革措施,卻迴避了民間呼聲最高、最具代表意義的「官員財產改革措施」。
在所謂深化改革的《決定》文中提到,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處佔用住房和辦公用房,不准超標準配備辦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違規配備公車,不准違規配備秘書,不准超規格警衛,不准超標準進行公務接待,嚴肅查處違反規定超標準享受待遇等問題。探索實行官邸制。
「中國特色官邸制研究」課題組負責人汪玉凱,11月16號對媒體說,中共領導幹部到某地任職,地方大都為他們準備好「住所」,這個住所往往就成了他個人資產,還可留給後代。實行「官邸制」是遏制領導幹部「以權謀房」的途徑。
大陸維權律師唐荊陵表示,公眾最關注的公開官員財產的「陽光法案」,提了幾十年卻不實施,提這個不痛不癢的「官邸制」,沒有實質性意義。
大陸維權律師唐荊陵:「『官邸制』指的是高階的官員整個任職期間都要住在『官邸』裡,這個要配套信息公開,配套新聞自由才有意義,不然的話,做這些東西沒甚麼意義,只不過再浪費一筆錢,給官僚們做一個大房子。」
汪玉凱曾經提出,「官邸制」是一種官員的住房制度,目前有許多國家採用。他說,在國外,一定級別官員的官邸和私邸是嚴格區別的。私邸是官員跟老百姓一樣,在市場上購買的私人財產,官邸只能在任職期間居住,個人沒有產權。
時政評論員汪北稷:「這確實是一個民主國家行政官員地方性的一種制度,但是大多數除了地方主要州長、市長、總統之外,絕大多數西方民主國家的官員都是自己解決住房,像日本,還有很清貧的首相,自己的房子都沒有,只能租。」
而中國特色官邸制研究人員把實行「官邸制」的範圍,規劃在四類人群之內,其中包括數量相當可觀的中央及地方高官。
據大陸媒體統計,自2000年以來,半數落馬的省部級高官,涉及的房地產數量從幾十套到上百套。僅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貪腐案中,劉志軍涉及374套房產。
大陸《權利運動》組織發起人胡軍認為,這種與國際接軌的說法,就是變著法子給中共官員們增加更大貪污的機會,也是規避官員財產公開的捷徑。
胡軍:「我們知道很多地方,它一談就是要與國際上接軌,可是你真正要它接軌的時候,民主、憲政要接軌的時候,它就不幹了,不能學西方的。它們所要學的東西基本上為它們的專權和更多的貪婪,更多去搾取民脂民膏找藉口。」
時政評論員汪北稷也認為,缺乏西方民主監督的政治體制,中共官員可以利用權力將財產轉移。
汪北稷:「在缺乏了權力來源的合法性、政治權力結構的合理性、和第三方監督的自由性,在幾個基礎之下,中共學習西方官邸制沒有用,那麼官員可以把他的財產掛到他朋友的名下,虛立人頭,可以把財產轉移到海外去。」
汪北稷指出,中共的核心問題是權力來源的問題,不解決這個問題,提甚麼改革都是空談。
【新唐人2013年11月26日訊】採訪編輯/李韻 後製/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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